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精神,以及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人考中心函〔2021〕1號)和《關于做好202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號)要求,現結合我省實際,將此項考試有關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考試定于6月18日至19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6月18日 14:00—16:00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中級)
6月19日 9:00—11:00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初、中級)
14:00—16:00社會工作實務 (初級)
14:00—16:30社會工作實務 (中級)
14:00—17:00社會工作實務 (高級)
考點設在各市(含義烏市,下同),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3.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
以上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以后學歷報考的,專業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實習期和成人教育脫產學習時間除外)。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見附件1。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一個考試年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特別提醒:已取得的證書(合格證明),證書上的錯誤信息無法修改,請各位考生在報名時務必正確填報個人信息和上傳本人照片。
(一)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二)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直接上網公示,除有情況反映外,不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三)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包括“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和“撤回承諾”的,下同)、學歷等證書網上無法核驗經上傳后報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四)網上報名時,若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或“撤回承諾”,本年度此項考試不再使用告知承諾制。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如報名、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成績和證書使用等)任何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視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報考資格、當次考試全部成績,以及已取得的證書無效等處理。
(一)報考流程
報考人員應于4月21日至29日上午12:00點之前,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鏈接,或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按系統提示,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再分別按以下流程完成報考。
1.“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24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考區、報名點等)。注意: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需上傳相關證書材料后,方可繼續選擇報考信息。
(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點擊)“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在閱讀系統上的《承諾制告知書》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
(3)在承諾書提交后,直接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
(4)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俺兄Z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考人員可在未交費且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但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撤回承諾”,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2.“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24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考區、報名點等)。注意: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需上傳相關證書材料后,方可繼續選擇報考信息。
(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點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隨后點擊“確認”,同時必須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3)報考人員還須另行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可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右上角通過搜索詞條下載打印,考試名稱修改為本項考試)。打印的“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報名表”請妥善保存,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用于現場考后報考資格核查。
(4)報名時一旦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則無法返回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3.“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對于“不使用告知承諾制”人員中的“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其報考流程除少一個“選擇”環節外,其他環節均按以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操作。
(二)注意事項
1.對于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等,若無法在線核驗的,須上傳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對應的報考流程。
2.對于報名時須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的,且為“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在上傳相關證件材料后,還需聯系省人事考試院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對應的報考流程。
3.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4.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后,才能再次登錄報名系統報名,提醒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5.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在未點擊“確認”前,報考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自行進行修改;在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
6.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老考生,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7.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規定,報考人員原則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應在浙江省內)。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等)、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漏交或錯交考試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核查、成績和證書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8.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支付寶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交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省部屬單位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傳真8395085。
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6月13日至17日登錄報名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市(考區)人事考試機構處理。特別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證號同時有誤不得修改,“準考證”不要有其他人為標記,否則影響考試。
根據浙價費〔2016〕71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每人每科60元,報考中級主觀題每人每科65元,報考高級主觀題每人每科70元??忌杞毁M票據為電子票據,在考試結束后以短信方式發送到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錄“浙里辦”APP,在“我的票據”里查看和下載。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中級)科目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書寫作答,其他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各科目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
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計時器(無聲、無收發和拍攝功能)、醫用口罩。
考生必須憑本人未作人為標記的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開考5分鐘后禁止入場,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手環等電子設備,以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及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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